《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由交通運輸部、發改委、財政部、監察部和國務院糾風辦聯合制定,國務院于7月24日批復該文件。方案中明確提到今后重大節假日期間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通行費。
其中,免費通行的時間范圍為春節、清明、勞動節、國慶節等4個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當年國辦確定的上述節假日連休日。免費通行的收費公路范圍為經依法批準設置的收費公路(含收費橋梁和隧道)。各地機場高速公路是否免費,由各省(區、市)政府決定。免費時段從節假日第一天0:00開始,最后一天24:00結束(普通公路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高速公路以車輛駛離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
按過去的經驗,各部門收到文件的時間有差異。
對于上述文件,交通運輸部并未做過多解釋,只說以公開發布信息為準。文件的下發需要一段時間,特別是需要辦理的,沒有十天半個月下不來。而需要辦理是指需要完善的具體辦法。據分析,交通運輸部未正面回應公布文件可能是在研究和完善具體實施方案。
事實上,近兩月交通部關于節假日免費的消息十分密集。5月,交通運輸部稱有關部門已經開展對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的可行性進行了認真研究,并且已經起草了實施方案,將在進一步完善方案后按照程序進行報批,爭取早日盡快出臺。
7月26日,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何建中在該部2012年度第四次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目前有關重大節假日高速公路免費通行的方案正按規定程序報批,批準后將盡快出臺實施。但一切還是要以正式文件為準。